厨房灭火装置操作与控制(源引自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技术规程 CECS233-2007 )
点击数: 次 2020-04-06
3.5 操作与控制
3.5.1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应具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3.5.2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启动时应联动自动关闭燃料阀。在喷放完灭火剂需继续喷放冷却水时,应在喷放灭火剂后5s内自动切换到喷放冷却水状态。
3.5.3 控制装置、报警器及手动操作装置的设置,应便于操作、检查和维护;控制装置应正确显示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工作状态。
3.5.4 当采用电动装置时,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电源应设置备用电源,且延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12h。主、备用电源应有工作指示。
3.5.5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手动操作装置和相关阀门处应设置清晰明显的标志。
3.5.2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启动时应联动自动关闭燃料阀。在喷放完灭火剂需继续喷放冷却水时,应在喷放灭火剂后5s内自动切换到喷放冷却水状态。
3.5.3 控制装置、报警器及手动操作装置的设置,应便于操作、检查和维护;控制装置应正确显示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工作状态。
3.5.4 当采用电动装置时,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电源应设置备用电源,且延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12h。主、备用电源应有工作指示。
3.5.5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手动操作装置和相关阀门处应设置清晰明显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