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 首页>厨房灭火系统>常见问题 >
 

什么场所应安装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点击数: 次  2020-04-06


目前为止在国家层面,《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找到第8.3.11条规定:
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并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食品工业加工场所内有明火作业或高温食用油的食品加工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目前全国多个省市公安消防部门均下发了关于推广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安装使用的相关通知,明确规定什么场所应安装使用。例如广东省在通知中要求: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中的营业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公共建筑中的营业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的既有的厨房和规模较大的单位自用食堂应逐步安装使用该安装。广州市更是在广东省要求基础上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各单位07年要督促本区域消防安全重点保卫单位的10%-20%家符合条件单位安装该装置,08年向全部消防安全重点保卫单位推广安装,09年向全市其他单位推广安装。